(1)2015年3月7日,国函〔2015〕44号杭州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2016年1月12日国函〔2016〕17号,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围,新批准12个城市···
答:根据2020年3月份海关总署发布的202044号公告,填补了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后退货的政策空白,跨境电商企业出口的货物按照9610、9710、9810、1210等监管···
答:根据汇发〔2020〕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第六条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
答:从政策层面来看是可以的,2020年6月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出···
答:2020年6月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9710、9810监管方式,(···
答:对于外汇管理规定来说只规定“谁出口,谁收汇”,并没有要求“谁进口,谁付汇”,对于跨境电商来说,很多商家因为没有境外公司,或者境外公司没有···
答:2019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总201936号文,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
答: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选择企业类型时应选择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并且要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